4月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道,根据今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这项新政策将现行的失业保障范围扩展到了全部参保失业人员,由疫情严重地区扩展到了全国,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制定了实施细则,有3个省已经有实际发放。

桂桢说道,失业补助金政策是特殊时期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主要目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加大对失业人员的生活帮扶力度,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5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湖北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对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实施这项新政策,将现行的失业保障范围扩展到了全部参保失业人员,由疫情严重地区扩展到了全国,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制定了实施细则,有3个省已经有实际发放。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资金测算,调整经办系统,让这项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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