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辉安防”)首发上会。恒辉安防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23.20万股,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恒辉安防拟募集资金5.5985亿元,其中,1.37亿元用于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2.70亿元用于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5980.6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恒辉安防专注于手部安全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是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姚海霞,实际控制人是姚海霞、王咸华、王鹏。其中,王咸华、姚海霞系夫妻关系,王鹏系王咸华、姚海霞之子。姚海霞曾因受让香港恒辉股权后未立即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而被罚款。2012年11月,姚海霞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说明相关情况并申请补办外汇登记手续。2012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中心支局对姚海霞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恒辉有限(恒辉安防前身)2004年设立时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后续股权变动依法履行了相应外商投资管理手续。恒辉安防系根据恒辉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恒辉安防主要资产重组为恒辉有限与香港恒辉之间的重组。重组前,香港恒辉系恒辉有限控股股东及海外销售平台。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整合相关业务主体,2017年恒辉安防对恒辉有限和香港恒辉股权架构进行了调整。

2017年11月2日,恒辉有限针对姚海霞受让恒辉有限100%股权事宜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2017年11月29日,姚海霞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外汇业务登记。2017年12月,姚海霞付清了股权转让款,资金主要来源于香港恒辉分红款。

关于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2017年,恒辉有限根据股东决定向股东香港恒辉分配利润5355.89万元;香港恒辉根据股东决定,向股东分配利润3073.2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8亿元。因此,有媒体称之为“花式掏空”拟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

据长江商报,2017年,恒辉有限筹划IPO。这一年,恒辉有限股权密集腾挪。当年9月,香港恒辉将所持恒辉有限100%股权转让给姚海霞,交易价格为1.05亿元。当年10月,姚海霞又将所持恒辉有限20%、20%、10%股权分别转让给王咸华、王鹏、钥诚投资,钥诚投资为姚海霞和王咸华设立的持股平台。当年12月,恒辉有限股改完成。在此期间,姚海霞又将香港恒辉100%股权转让给恒辉有限。香港恒辉从恒辉有限母公司摇身一变为其全资子公司。备受诟病的是,密集股权腾挪期间,恒辉有限进行大举现金分红,而分红对象只有姚海霞一人。具体为,恒辉有限先向股东香港恒辉分配利润5355.89万元,香港恒辉再向姚海霞分配利润1.98亿元。

恒辉安防回复中国经济网称,分红主要是为了实施同一控制下合并香港恒辉,不存在上市前突击分红掏空公司的情形。公司为切实提高自身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恒辉安防分别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11月26日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2020年7月1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报送招股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仍为广发证券。2020年9月16日、9月30日,公司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上会稿中,保荐机构已更换为华泰联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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