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推动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社会足球场地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抓好社会足球场地“建、管、用”,日前,省体育局和省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方案》指出,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优先保障各级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体育活动。在明确使用功能的同时,《方案》还要求社会足球场地应推进全面开放,无论是政府投资的,还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该分别以优惠、免费或低收费、积极创造条件的形式对外开放。

同时,《方案》也明确了开放的时间,其中,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此外,《方案》还鼓励运营管理机构对场地进行智慧化升级,引进智慧管理系统,提供线上查询、场地预订、同城约战、赛事报名等服务,实现客流统计、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赛事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鼓励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足球相关消费;鼓励运营管理机构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开展校园、青少年足球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推进体教融合。(记者 肖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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