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郑雨萱)拆除物业在泳池旁临时搭建的沐浴房,恢复绿地,泳池向小区业主开放……日前,在三明市大田县住建局的督办下,辖区内一小区物业整改了困扰业主已久的小区露天游泳池运营管理问题。
诸如此类的小区物业侵占公共设施引发的纠纷在全省不在少数。随着房屋住宅的增加,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独立法人物业服务企业有3108家,管理服务面积约25.82亿平方米,小区公共收益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备受关注。
小区公共收益不该成为“糊涂账”,更不能成为物业公司的“私房钱”。省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将“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作为“点题整治”项目,由省住建厅联合发改、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印发专项整治通知,建立部门协同、地市联动、半月一报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实现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省住建厅牵头组织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抽检、核查工作,全省累计回收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表7470份。泉州市住建局明确对省厅、市级转办挂号的信访件、前期物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所有企业自查自纠上报公共收益为“0”等三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漳州市龙文区城管局启动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检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开展审计监督,规范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并要求街道、社区居委会全程参与检查,及时提供线索信息,核实物业运营情况,确保实地核查全覆盖、无遗漏。截至9月30日,全省共抽查核实3246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票据、工作台账等资料及公开公示情况,整治物业小区1944个,责令限期整改1518个,通报曝光物业企业118家,行政处罚物业企业3家,信用减分处理物业企业105家。
在整治过程中,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督促住建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求省住建厅对在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送驻厅纪检监察组。
针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省住建厅坚持用制度改善治理效能,印发相关通知,从推进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整合、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等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督促加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源头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外,针对公共收益管理等较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福州等地已着手拟定实施细则,用最便捷、简化的程序,将公共收益及时转入专户,后续根据业主的意见实施资金监管,为保障业主权益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