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系着民心,是党执政之本、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是最大的政治。福建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办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享受幸福生活。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5年来,我省每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均保持在70%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99.94万人,超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75万人的目标任务。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人均预期寿命达78.33岁。2020年全省三级医院达87家,比2016年增加23家。全省新增病床位超25%,6家医院被列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连续6年居全国前列。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教育投入持续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提前一年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基本均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全省累计70万户居民搬出棚户区(旧屋区)住进新房,28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全省共安排补助资金30.97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90个,惠及居民约25.2万户。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普及,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建成,农村污水治理率达72%。

配套政策落实落细,养老服务实现突破。“十三五”以来,全省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1.4万个,比2016年底增长120%,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72.1%建制村。5年来,我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31张提高至37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由21%提高到55%。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新建295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成1.9万处自然灾害避灾点,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200处,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2万户。

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从幼有所教到幼有善育、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福建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改善民生,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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