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福州召开,会期约四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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