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文旅厅官网公示了

第二批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

示范县(市、区)名单

福建2地上榜

按照《2021年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验收认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综合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结果,经我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第二批批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0日—24日。具体名单如下:

1、厦门市海沧区

2、华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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