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有没有互动?课后作业是不是质量相宜?课后服务有哪些具体要求?22日,省教育厅发布《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日常教学基本规范,围绕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六个维度提出规范要求,并将其作为中小学日常教学管理的基本准则。

《指导意见》采取“1+3”的形式研制,即“主文件+三个学段日常教学基本规范”,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三大块内容。《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日常教学基本规范》分为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三个文件附件,体例上统一按照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等六个部分进行组织架构。

根据《指导意见》,我省普通中小学将在备课、上课、作业、评价、教研等方面强调课程标准的学习和应用,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同时突出教学常规服务教学质量这一核心要求。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普通中小学将在教学方面强调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

在作业方面,我省普通中小学将更加注重作业的多元化与有效性,倡导校本作业、分层作业、单元作业、实践作业、操作作业、劳动作业等多样化作业,并对作业量作出具体规定,强调作业减量提质。教研方面,除传统的常规教研和听评课外,各校还将增加课堂观察、教学反思和教学研修的要求。此外,各地各校还将在课后服务、第二课堂及学习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帮扶指导等方面按照新的具体要求增强辅导能力,促进各类学生发展。

据了解,落实教学常规情况将纳入各地各校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学评比、说课比赛、技能大赛等活动的基本评价依据。教学常规管理成效也将纳入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学校、达标学校评估体系,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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