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梁凯鸿)近日,省科技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方案》,我省将引导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合作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科技贷”服务对象包括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单列市)的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获得“科技进步奖”、专利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省科技厅通过“金服云”平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名单。

“科技贷”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合作机构为到期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

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最高不超过1.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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