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了《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等5项污水资源化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其技术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填补了国内污水资源化领域标准空白,将为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发展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重要标准依据,对于加强再生水分级管理,引导污水再生处理技术开发与优化进步,促进再生水行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标志着污水资源化利用上升为国家行动计划。

此次发布的5项污水资源化领域国家标准包括3项水回用导则、1项水系统集成优化指南和1项矿井水利用导则。《水回用导则》系列标准规定了以城镇污水为水源的再生水的分级,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的目标、措施、检测监控与报告及制度,以及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与要求。《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技术指南》提供了钢铁、石油炼制、造纸、酒精、粘胶纤维和化纤长丝织造等行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现状调查、集成优化以及效果评估的具体实施指南。《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规定了矿井水作为工业用水、杂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生活饮用水等的技术要求,有效指导矿井水的综合利用。(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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