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获悉,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安心求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印发通知,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助学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其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

根据政策,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我省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30个基点执行。贷款还本宽限期最长5年,借款学生在贷款还本宽限期内,可以只偿还利息不还本金,减轻学生还款压力。此外,财政继续对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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