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近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12条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落实市县招聘教师自主权。2022年起,省里不再统一组织安排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若干措施》提出,符合条件的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可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1.在保障教职工编制供给方面。一是依标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重申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仍按闽政办〔2015〕155号文件执行,明确各地要依标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充分考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等附加增编因素。二是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推动“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各级编制部门要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做好编制和师资的统筹配置。
2.在科学谋划师资配置方面。一是摸清教师岗位需求。要求各地注重将教师需求与教师培养、补充有效衔接,省教育厅将适时建立师资需求预警机制。二是加快配齐配足紧缺师资。《若干措施》要求,各市、县(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各地可将本地紧缺学科教师纳入当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招聘。2022年起,由省级财政对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的公办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补助,按照每位教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推动当地及时补充音体美教师。
3.在扩大教师补充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力度补充师范毕业生。提出符合条件的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可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可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鼓励各地吸引高水平大学非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二是拓宽各类人才从教渠道。明确各地可将本地紧缺学科教师纳入急需紧缺专业目录,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招聘;支持各地安排一定数量岗位专门面向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退役运动员招聘;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等条件,可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4.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方面。一是落实市县招聘教师自主权。2022年起,省里不再统一组织安排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里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各地可视需要使用笔试成绩。二是创新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招聘方式。鼓励有条件地方提高教师招聘学历标准。要求各地强化新任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和心理健康考察。鼓励各地探索对音体美、幼儿园教师采取先“技能测试、模拟讲课”再笔试的招聘方式。
5.在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方面。2022年起,面向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继续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和补充教师经费补助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任教,推动当地及时补充音体美教师。
6.在规范有序推进实施方面。一是健全长效机制。要求各地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不断完善教师补充制度,及时按需精准补充教师。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高校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提升师范专业办学质量,规范师范生综合评价工作,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