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发布的《北京市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优化经济专业职称评价目录,增设正高级职称层级,专业人员可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还为他们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改革后,首次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将于今年7月启动。

据了解,本次改革设置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创造性地将经济专业人员分为“研究型”和“管理实践型”两类,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对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实践、人力资源服务实践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改革增设了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拓展了经济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经济专业人员可自主选择行业标准、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经济活动方案、专著教材、专业论文、发展规划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甘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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