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厦门市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全面提升厦门消费中心城市龙头地位,大力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创建。力争到2025年,全市消费规模稳步提升、消费品质日益升级、消费模式创新发展、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建成引领全省、辐射东南亚,具有厦门特色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提升消费性服务业规模
根据《行动方案》,厦门将广泛吸引和汇集国内外消费者,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消费中心地位,扩展在全国及国际消费影响力。
消费性服务业规模进一步提升,未来几年,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排名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消费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形成3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标志性的消费商圈、特色街区、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培育一批15分钟便民生活圈,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一批康养、文创、家政、旅游、体育、会展等服务消费龙头企业。消费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形成时尚消费展示发布中心和新兴消费体验输出中心。
培育一批商旅文体联动项目,形成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知名会展品牌,培育发展艺术品线上交易、健康服务、生活服务、跨境电商等一批新消费平台。
培育专精特新品牌商品
《行动方案》指出,将发挥厦门品牌传统优势,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品牌商品和具有高品牌价值的商业企业,扩大“厦门品牌”在全国市场的影响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厦门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帮助创新主体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持续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
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闽南文化特色浓厚、品牌信誉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品牌。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推动老字号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持续开展“老字号嘉年华”“新国潮”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全球性、国际化高端知名商业品牌入驻厦门,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在厦首发新品,提升消费市场高端供给能力。
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
根据《行动方案》,厦门将突出闽、侨、台特色,围绕食、购、娱、游、健、养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打造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深夜食堂餐饮区、特色精品夜市区等一批综合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各区深入挖掘闽台特色美食,打造美食一条街。积极引进和打造夜间大型旅游演艺节目,鼓励支持艺术团体推出优质音乐剧、舞台剧,提升夜间文化娱乐活动。支持各区在夜间消费集聚区试点临时摆摊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