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提高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民工工资议价能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劳务品牌是指具有鲜明地域标记、过硬技能特征和良好用户口碑的劳务标识,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意见》指出,我省力争“十四五”期间,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基本健全,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持续涌现,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聚焦全省十大工业产业、12大农业特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从2022年起,每年评选一批省级劳务品牌;到2022年底,所有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到2023年,逐步健全劳务品牌相关支撑政策;到“十四五”末,形成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省级优秀劳务品牌。

《意见》明确,一是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培育认定一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分类型发现认定一批劳务品牌,分领域培育劳务品牌,夯实劳务品牌发展基础,打造“贵州技工”技能人才队伍,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二是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提高技能含量,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扩大就业规模,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增强品牌信誉度和美誉度,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三是加速劳务品牌壮大升级。支持劳务品牌创新创业,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发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鼓励发展劳务品牌共享用工。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政府部署推动、多部门分工负责、行业企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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