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沪苏浙一流大学在皖设立分校,扩大异地门诊直接结算范围,每年为至少一万户困难老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日前,《安徽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布。我省将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领域,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共建共享高品质公共服务。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补齐短板:义务教育提质扩容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需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按照规划,安徽将实施义务教育提质扩容工程,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教学设施约1000万平方米。推广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学校联盟等办学形式。到2025年,全省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达到25%。

在医疗服务方面,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鼓励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和有条件的县创建三级医院,提升15000所左右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在养老服务方面,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老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遴选30个县区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每个县建设1所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机构。每年实施不少于100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在优化住房保障方面,强化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解决供水、供电、供气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增设停车位等便民设施,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在合肥等人口净流入城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发展中小户型为主的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从面向户籍人口,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加大供给: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

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我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托育、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缓解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供需矛盾。

比如,在普惠托育方面,我省将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省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各市、县(市、区)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等。

同时,大力发展公办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在普惠养老服务方面,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打造城市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家政等行业融合发展,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同时,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

共建共享:引进沪苏浙一流大学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入,我省也将与沪苏浙加快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接轨,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按照规划,联合沪苏浙率先实现区域内待遇互认、数据互通、设施共建、成本共担和服务共享,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

其中,将制定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方案,建立健全长三角异地费用联审互查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制度,逐步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推动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

同时,探索建立联合招聘机制,打造长三角公共创业联盟。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探索社会保障卡与“安康码”“健康码”深度融合、“一码通用”。

此外,我省还将推动优质资源联通共享。支持我省师资紧缺地区与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师范院校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推动我省优质基础教育数字资源面向长三角教师和学生开放。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与沪苏浙优质高校全面合作。引进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标杆城市和企业建设,打造长三角区域“职教人才成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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