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张静雯)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适应疫情防控新要求,切实减轻群众核酸检测费用负担,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的通知》,4月3日起,将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调低为每人次28元。
据悉,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是我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的第六次调整。在此之前,单人单次检测价格由最初的每人次200元降低至每人次39元,5合1、10合1、20合1混采检测项目价格统一为每人次8元。
从2020年3月起,我省多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
《通知》要求,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等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冠病毒检测收费有关规定,杜绝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