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鼓励支持市内产学研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资源,扶持产业技术创新,2021年度重庆市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奖励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去年5月,我市出台《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若干政策》,支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进行奖励。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奖励对象为已获批立项、2021年度有国拨经费到账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牵头单位或者课题牵头单位。
“根据相关政策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财政奖励额度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上年度实际到位国拨经费的3%,每个项目(课题)的奖励经费将一次性拨付,每个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最高1000万元。”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超过最高奖励额度,每个项目(课题)奖励额度应当按照实际到位国拨经费的权重系数,由单位自行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奖励经费中,用于人员绩效的奖励最高可占比20%,由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贡献直接分配。其余经费由负责人根据需要自主选题设置科研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市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本单位相关人员。奖励经费不足10万元的,原则上不设置科研项目,相关经费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用于研发活动支出。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国家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可由项目(课题)负责人于4月10日9:00—30日18:00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类别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再由市科技局按照相关流程核定及拨款。相关详情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查询。(张亦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