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公安部新制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于4月1日在成都落地实施。按照新《规定》,从当日起,小型汽车准驾车型、摩托车准驾车型、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等的考试要求将变更增加;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等车型驾考内容和项目将调整。

其中,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停车和起步”;新增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伤员急救知识;对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轻便摩托车(F)准驾车型的,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取消70周岁的限制。

《规定》还有六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分别为: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和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张庭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