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福建省将遴选培育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
据悉,“十四五”期间,通过项目引领,我省将培育一批高中优质特色项目,建成若干所特色高中。高中校可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优势资源等情况,围绕人文高中、科技高中、体艺高中、综合高中等特色类型,明确特色项目或学校建设定位。
其中,人文高中主要是以人文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文史高中、外语高中等;科技高中主要是以科技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理工高中、科技创新高中、工程技术高中等;体艺高中主要是以培养体育和艺术人才为办学特色,包括体育高中、艺术高中、美术高中、音乐高中等;综合高中主要以培养职业技能人才为办学特色,将学科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开设普职融通班或职业技能课程。另外,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创新,围绕金融高中、中医药高中、航海高中等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我省首批认定的30所示范性高中,应着眼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自行确定优势特色项目,积极创建综合优质品牌高中,或聚焦某一方面特色优势,着力打造高水平特色示范高中,不再单独申报特色示范项目。其中,福州地区的学校包括福州一中、福州三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
示范建设高中两批共有29所学校,原则上应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确定特色办学定位,积极申报特色示范遴选,鼓励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打造特色项目,创建高水平特色示范高中。部分办学基础较好、实力较强的示范建设学校,可定位创建综合优质品牌高中,自行确定优势特色项目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可不申报特色示范项目。其中,福州地区的学校有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长乐一中、福州四中、福州二中、连江一中。
三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特色示范项目确认为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对特色教师队伍、特色课程、特色覆盖面、特色校园文化、特色发展知晓率、特色发展认同度等方面创建成效突出的学校,分类确认为相应的省级特色高中。(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