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垃圾分类,倡导美好生活。
记者获悉,今年,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安排8050万元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41%,助推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面。
一方面,常态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对纳入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除厦门外)的9个片区进行补助,每个补助500万元,用于完成厨余(餐厨)、大件、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年度建设任务。同时,推进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设,按每座1万元标准,在全省补助1200座生活垃圾分类屋(亭)。
另一方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面从城区延伸至县(市)、乡镇。在设区市(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选择一个县(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补助200万元,并对列入省级重点打造的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的15个乡镇,按每个5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