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清智)13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至今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2021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破获非法集资、传销案件517起,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1046起,其中涉案金额达3.6亿余元的龙岩“1·10”跨境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入选公安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假币犯罪,共缴获假币36万余张,假币面额899万余元。

紧盯百姓急难愁盼的同时,警方不断攻坚新型犯罪,仅今年第一季度,就破获非法经营支付结算、非法经营外汇、洗钱等地下钱庄类案件33起,同比增长94.1%。同时,重拳整治非法金融乱象,202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银行卡、骗贷、骗保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749起,其中成功侦破莆田张某峰系列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今年初,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控风险、追逃犯、护稳定”专项行动,全省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69起,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缉捕涉经济犯罪在逃人员237名。

目前,省公安厅正在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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