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漳州东山召开2022年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福建法院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绿皮书》和10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福建法院聚焦陆地碳汇(绿碳)和海洋碳汇(蓝碳)等碳库资源的司法保护工作,创新服务“双碳”目标的相关司法保障机制。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污染防治类犯罪案件99件、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481件,涉林木、土地、矿藏等资源利用类犯罪案件316件;审结涉养殖权、农业权纠纷案件1558件;审结涉土地、矿藏、森林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行政案件829件;发出补植令等114份、生态修复惩戒令1份、“林区司法禁令”2份;审理认购碳汇案件9件14人,发出“司法碳购令”等14份,责令被告人认购碳汇1566吨。(记者 杜正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