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助餐是老年人最期待的服务。我省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对长者食堂的场地设备、运营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解决老人“食”事


(资料图)

东南网6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60岁以上老人就餐享8折优惠、低保老人享2折优惠、特困人员免费就餐……近日,位于福州市环南公园西侧的晋安区近邻长者食堂(茶园店)开业,这是今年晋安区开张的第三家长者食堂。

“我93岁,老伴88岁,我们老两口每天买菜、煮饭,吃完饭还要洗碗、做卫生,非常麻烦。感谢家门口的长者食堂,大大方便我们老人就餐。”家住北环中路环南社区的老人陈世灼高兴地手写了满满一页感谢信,称赞长者食堂“为民排忧解难,解决长者就餐的大难题”。

兜底“急难愁盼”

宽敞明亮的餐厅、整洁舒适的桌椅、热气腾腾的饭菜……晋安区近邻长者食堂(茶园店)面积约300平方米,采用“中央厨房+社区配送”模式,可提供一日三餐服务,二楼还有针灸、理疗等康养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通过招募助餐志愿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在家就可享受送餐上门。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自2019年7月我省启动首批20个长者食堂试点建设以来,已经走过近3年探索期,受到老年人广泛欢迎。截至2022年1月,全省已建成长者食堂(助餐点)822个。全省有31个县(市、区)实现长者食堂乡镇(街道)级全覆盖,占总数的35.6%。

为什么要建设长者食堂?社区“小食堂”里有怎样的民生“大文章”?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21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678.81万人,占比17.21%,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106.36万人,约有99.4%的老年人选择居家社区养老方式。据抽样调查显示,助餐服务是最受老年人期待的服务需求,有62.4%的被访老年人将助餐服务需求作为养老需求的首选。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由长者食堂提供助餐服务的养老需求越来越旺盛,在农村地区甚至是急迫之需。”省民政厅副厅长赵荣生介绍,在农村地区,用餐难问题尤为突出,吃饭问题成为留守、孤寡、高龄、失独、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大事、难事。“助老就是防困,助餐就是兜底‘急难愁盼’。”

为解决农村留守老人民生“食”事,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如,宁德古田县探索试点互助孝老食堂,构建“政府搭台、村居承办、居民互助、个人自愿、梯度收费、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目前已建成355个互助孝老食堂,乡镇街道覆盖率100%,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既是食堂也是学堂,饱了肚子的同时富了头脑。记者走访福州各社区长者食堂发现,不少食堂隔壁就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里有35张日间照料床位,老人吃过午饭后可以留下来午休,睡醒后可以在活动室画画、看书、聊天。”鼓楼区安泰街道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谢木珠介绍,长者食堂不仅为老人摆好餐桌,还提供课桌。从门口的课程表上可以看到,除了用餐时间,这里周一到周五都有不同的活动,老人们可以在这里学习手指操、上音乐课、听健康讲座、打太极拳、做手工。“这样的模式能让老人和朋友一起学习、活动,不再孤独。”安泰街道照料中心专业运营机构负责人毛青说,长者食堂既提供用餐服务,也开设相关课程,在解决老人就餐问题的同时,让他们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建设1000个“示范”

省民政厅、发改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日前联合出台《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解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留守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到2025年,建设1000个以上食材可溯、服务规范、价格公道、安全卫生、老年人满意的示范性长者食堂。

意见明确,长者食堂是以“方便、价廉、互助、卫生”为特征,坚持公益性原则,为社区(村)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送餐等普惠性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鼓励长者食堂适度向社会开放。

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意愿强烈、老年人就餐人数较多的社区(村)。布点应选取在房屋的一层或低层,同时考虑社区(村)老年人数量、年龄结构、需求及就近方便等因素。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20人及以上老年人用餐,并配备与之相应的助餐工作人员。按照“四区、八有”规范建设,“四区”即一个食品加工制作区、一个选餐配餐区、一个就餐区、一个卫生洗漱区;“八有”即有一套实用的炊食器具、有一套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一台消毒碗柜、有一台保鲜冰柜、有一台留样冰箱、有一套供暖降温设备、有一套电子监控设备、有一套消防器材。

倡导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就餐场所应当进行适老化改造,环境温馨、灯光明亮、清洁卫生、标识清晰。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添置轮椅、拐杖等日常生活类辅助器具。

通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公布一次老年人用餐记录,每月公示结算收支明细。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管理及工作人员信息和健康证明、监督电话,接受辖区居民和社会监督。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住建、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长者食堂的运营管理、房屋结构、消防等方面,通过双随机抽查、督导暗访等形式开展安全检查。

长者食堂是一个新生事物,期待更多社会力量的支持。在资金筹措方面,通知提出,建立“政府补助一点、老人自付一点、社区(村)自筹一点、爱心慈善捐赠一点”等多元筹资机制。引导有条件的社区(村)通过划拨菜地、村集体资产分红等方式予以支持。发挥当地团委、工会、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资源优势,鼓励建立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机制,在物资或资金上支持长者食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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