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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上线3个月以来,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已惠及全省450家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10.09亿元。

今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创新推出福建乡村振兴贷。该产品旨在为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快服贷”专区乡村振兴贷产品模块,在线发起贷款申请,享受纯信用融资,银行受理5个工作日内即可实现贷款投放。

乡村振兴贷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贷款风险补偿作为增信手段,采用银政、银政担、银政保等担保模式分担贷款风险,单户最高纯信用融资规模可达1000万元。截至目前,乡村在振兴贷已支持303家农业企业、50家农民合作社、97家家庭农场实现融资。

在服务对象方面,乡村振兴贷实行名单推送与动态管理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推送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公示5天后无异议后即入企业池名单,接受动态管理。目前,全省已有10573家农业经营主体入池管理。

乡村振兴贷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优惠利率,其他银行业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作为优惠利率,向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目前已发放贷款最低利率为2%,最高利率为4.7%,加权平均利率为3.97%。(记者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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