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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金融监管局印发《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办法》,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与管理,形成梯度培育机制,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设置基础层和培育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层级参与申报,经县(市、区)、设区市、省逐级审核后确定名单。
基础层的企业除需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等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800万元,且持续增长;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480万元。
培育层的企业除需具备基础层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签署财务顾问或者其他相关协议。同时,申报进入培育层的企业,经营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