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从作业审批、现场管理、日常维护等各环节,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有限空间全部标识
各级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本辖区所有城镇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供排水、城市公园绿化、房建市政在建工程,包括已竣工尚在质保检修期内或委托施工单位管养的管网项目等,对涉及到的坑、沟、槽、池、井、管、罐、箱、炉、室、仓(斗)等有限空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筛查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确保无遗漏、无盲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危险作业全部审批
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凡作业必审批,由企业负责人审批,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和《作业票》并留档备查。
有限空间作业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时必须进行连续气体检测,且监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禁无资格(未经专业培训)作业、无审批作业、无防护作业、无预案作业。
作业合同全部报备
业主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必须核实承包单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转包分包。
发包方应加强现场检查,不得“只包不管、以包代管”。
凡签订的有限空间作业合同,必须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作业人员全部培训
各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制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要定期组织轮训,从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作业人员,尤其是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全覆盖培训有限空间安全知识、作业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等,组织应急演练,每年应至少组织全员轮训1次并留档备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大型企业举办相关培训,联系师资力量,为小微企业人员多渠道提供培训机会。
设备用品全部配齐
各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要根据作业场所特点,分门别类配备相对应的通风、检测、防护、救援设备用品,如配备多种气体检测报警仪、专用通风机及风筒,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便携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毒面具、防护鞋服、安全绳带、对讲机、防爆灯等必要的防护设备用品,作业现场配备紧急救援设施用具等。
所有设备用品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检查更新。设备用品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实施作业。
全面加强行业监管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建立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对“有限空间全部标识,危险作业全部审批,作业合同全部报备、作业人员全部培训,防护设备全部配齐”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层级督导,纳入年度检查计划。
对不具备作业安全条件的单位,实行最严格的“黑名单”管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出市场。
以上工作要求,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主管部门迅速部署传达到县区、到企业、到项目、到班组、到一线人员,部署落实情况于8月31日前书面上报省厅安办,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将全省通报。省厅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重点内容。
联系人:任誌文
联系电话:0591-87546795
邮箱:fjfwpc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