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幕
(资料图)
通过养老服务条例 批准七设区市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东南网9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8日晚闭幕。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主持会议。副主任周联清、庄稼汉、吴洪芹、檀云坤、袁毅、严可仕,秘书长黄新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及《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接受陈则生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永正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免去陈则生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黄石勇的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陈明的省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董明亮、王孔坚、吴丽雪为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法院副院长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部分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和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决定、决议、报告和人事事项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