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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团省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

青年发展型城市是指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践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青年创新创造活力与城市创新创造活力相互激荡、青年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城市发展方式。2022年6月,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和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名单。其中,福建省龙岩市入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集美区、闽侯县、上杭县入选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了福建省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目标任务。提出到2025年,具有福建特色的城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比较健全,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青年发展政策更具体系化、更有普惠性,青年投身城市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度明显提升。

围绕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意见》提出要着力完善青年优先发展的规划环境、提升教育质量、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居住水平、创造生活品质、夯实健康基础、筑牢安全环境、促进闽台青年全方位融合发展。围绕建功城市高质量发展,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意见》强调要广泛发动青年争当城市文明先锋、投身创新创业热潮、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生活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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