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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福建省林学会组织,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处等单位编制的林业行业团体标准《自然教育基地质量评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作为福建省首个林业行业团体标准,该标准于10月30日正式实施。
该团体标准明确了自然教育基地设置原则,规定了自然教育基地质量评定原则、指标及评定内容、计分方法和评定标准,从基地管理、资源环境、自然教育体验设施、自然教育团队、自然教育课程、基础服务设施等6大方面进行自然教育基地评价评定。
福建省拥有自然保护地面积约3000多万亩,世界自然及双遗产、国家公园、野生动植物、风景名胜、地质遗迹等自然教育资源极为丰富。福建省现有中国林学会认定的全国自然教育学校(基地)11个。
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自然教育发展,利用发挥丰富自然优势,结合“爱鸟周”等各种主题活动,开展“认识自然、体验自然和享受自然”等活动,打造了一批与自然教育相关的品牌。
去年,福建省林业局联合省教育厅等15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自然教育基地(学校)100处以上,其中省级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学校)10处以上;培育自然教育特色品牌15个以上,培养一批自然教育骨干人才队伍,实现1000万青少年走进森林目标;全省自然教育公众参与水平显著提升,参与度达50%以上。(记者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