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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魏兴谷 张祈颖) 8日,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福建省首个农发行“福路贷”项目——永安市贡川镇乡村振兴示范路综合提升工程于11月3日获批,并于11月7日放贷。贡川镇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福路贷”项目是全省第一批通过省农发行批准和第一个在农村路网建设中使用贷款资金的项目,放款额度6000万元。

“福路贷”是三明市交通运输部门与永安市携手,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旨在筹措交通项目建设资金而积极推动落地的全新融资模式。永安市对贡川古镇的4条环村路、2座桥梁、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2个停车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多个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整体打包,策划生成永安市贡川镇乡村振兴示范路项目,总投资7740万元。“福路贷”项目将公路建设与沿线配套设施完善、产业园区开发和旅游景区推介一体推进,建成后的一系列综合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最终实现“公路盘活资源,资源变身资本,资本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推动农村路网高质量发展提供试点支持。

据了解,与一般性贷款相比,“福路贷”在转变承贷主体、创新抵押模式、延长还款期限、优化还贷方式等方面实现了多个创新:突破县级主体,在交通公路项目银行信贷领域首次以乡镇国有企业为承贷主体;打破现有交通工程项目依赖政府投资、财政还入的模式,整合开发沿线资产进行抵押,与公路捆绑建设,发展路衍经济,达到“以路建路”“以路养路”;将以往交通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通过政银协调,变逐年均衡还贷为“先少后多”的差异化还贷方式,减轻还款压力。

今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农村路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三明市交通运输部门与永安市携手深入开展调研座谈,举办了交通项目金融对接活动,并推动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最终在永安市贡川镇乡村振兴示范路上成功试点,为山区公路建设引入“金融活水”,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交通兴,百业兴。“十四五”期间,三明市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在全市136个交通项目中推广应用“福路贷”,在持续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的基础上,通过乡村路网把村庄“串珠成链”,形成大景区,为村民打通致富路,让美丽公路衍生更多美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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