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是一个行政单位。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时,原省以下税务局可分为国家电子税务局和地方政府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局合署办公,命名为蔡税务局)。省级地方税务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政府和国家税务局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直接领导。
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流程
1.纳税人可通过企业纳税人系统(“税通”)或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录入申报相关数据。
2.使用电子政务数字证书、采用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纳税人,不得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已纳入综合征管系统的报表和资料。
3.非数字证书用户应打印纳税申报表,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纸质数据进行备案,并确保提交的纸质数据与系统存储的纳税申报表一致。
发送的纸质资料与系统存储的纳税申报表一致。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在此期间无论有无应纳税款,都要如期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也应在减免税期间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并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3.接受并进行综合支付申报时,付款人必须是注册付款人。未进行“投保登记”的,应在“投保登记”完成后进行缴费申报。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每月申报地方税费时,应先使用企业登记的纳税人识别代码申报地方税费,再使用系统赋予的个人识别代码申报个人登记时的个人所得税。
5.在接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公司、合伙企业为投资者进行月度申报和个人所得税时,首先要检查管理系统中是否有个人注册的会计信息。如果没有,就在工商登记第3354号《个人所得税登记表》的“官方账户”中进行登记,将控制系统分析给出的纳税人识别号单独输入综合申报模块。
6.期间:纳税申报属于本报告的上一报告期,本报告的报告期填写缴纳费用的报告期。
三。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是目前的申报声明:
纳税人进入填写本次申报的页面后,系统显示纳税人在当地税务机关登记的税务信息以及在“本次申报”区域应填写的各种报表。纳税人需要按照“未填写”区域显示的内容自上而下填写报表,填写完毕的内容显示在“已填写”区域;如果纳税人需要申报营业税,系统会根据营业税自动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种,不会单独显示。基于消费税或增值税,可在当前申报区域的计划外申报页面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