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动产证使用期限到期后怎么办

不动产证使用期限到期后可以续期。


(资料图)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费用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费用:

1.房屋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土地登记费

总登记和初始登记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期限可分70、50、40年三种。

1.不动产权证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的划拨年限是70年、商业40年、科教文卫体及公益用地50年。这就有了我们的70年产权住宅和40年产权商业。

2.动产登记证明只是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统一后的新证明,换汤不换药,对权利人没有啥实质的影响。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为入学、就医、出国等作为证明和担保。

3.屋产权年限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我国是土地国有制,开发商从国家拿地,然后建房子对外出售,一般国家土地对外出让的时间根据规划和土地使用性质划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科教文卫体及公益事业用地。

找法网提醒您: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使用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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