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根据岗位
责任,参考行业水平综合确定。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完成及
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定量考核指标完
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进行了核实和计算,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玉罡
段淳林 范海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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