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帮助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和《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3﹞4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求实际,拟为部分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类别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园林管护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保洁、绿化、保安、物业服务等非营利性后勤服务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三)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在企业等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3、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用人单位岗位申请
1、申请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使用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超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5%,事业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超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10%。
2、有意愿使用公益性岗位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岚县公益性岗位单位申请表》(附件1)报岚县就业中心;
3、在确定各用人单位申报的岗位后,由县人社部门通过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人员可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11日;
2、报名地点:岚县就业中心;
3、咨询电话:0358-6722343;
4、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提供材料:
高校毕业生提供《岚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其他类型人员提供《岚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面试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符合面试人员的名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人社部门通过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有异议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10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780元/月,根据岚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
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具体申报审批程序,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录用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报告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工作等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358-6722125
点击查看>>>
附件1:岚县公益性岗位单位申请表
附件2:岚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 7月 2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岚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征集用人单位及公益性岗位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