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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大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原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忠彦破坏审批环境、经营环境等问题。1999年至2016年,王忠彦利用担任大连市环保局局长、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大连市土储中心主任等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打招呼、协调其他部门等方式,为他人在项目环保审批、资金拨付以及企业宣传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房产等折合共计1575万余元,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王忠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原支队长毕聪文破坏司法环境、经营环境等问题。2009年12月至2020年7月,毕聪文利用担任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经保大队大队长、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打招呼、找关系等方式,为他人在催要债款、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355万余元。毕聪文还存在违规参与某业务关联公司经营谋取私利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连城投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王刚破坏中介环境等问题。王刚利用担任大连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副部长、部长,大连城投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干预招投标,通过向项目招标代理打招呼的方式,帮助请托人中标,还在工程造价审核、招投标代理业务承揽、项目监理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8万余元。王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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