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他认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

他的理由是,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去年他曾参加一场刑事案件的听证会,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当场痛哭流涕。因为醉驾,他面临刑事处罚,担心这会影响即将高考的女儿。“这个父亲因为喝酒,可能会影响子女参军、考公、就业,这太不可思议了,完全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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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一经媒体发布,立刻成为网络热议观点。围绕这个观点,网友们可以说是吵翻了天。

有人认为,父母犯罪不应该连累儿女,很有必要取消这种限制。同时也有人认为,限制犯罪人员子女考公,属于一种犯罪成本,可以起到震慑作用,所以很有必要继续采取这种措施。更何况,只是限制考公,并不是堵死了子女所有的就业道路。

对于这个话题,也有多名知名法律界人士加入了探讨。法学专家罗翔专门为此发布了一条18分钟的视频。视频中,他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它违背了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出生无法选择,父母显与卑对子女会产生影响,但那是命运安排,与法律无关。法律不能强化父母恩庇,也不能让子女因父母厄运雪上加霜。

因此,社会应该重新审视这种做法,采取更加公正合理的措施来惩治犯罪,同时保护罪犯家属的权益。罗翔举了个例子,认为部分犯罪分子的家属,同时也是犯罪的受害者,比如父亲是一个家暴犯,孩子明明是受害者,却因为“一人犯罪,影响三代”无法考公,这就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一人犯罪,影响三代”一直没有明确宣示规则。我国参军、公考、考编的政审规则,从没有公开的宣示,而且公职岗位千差万别,不同单位掌握的政审标准也不尽一致。此番周世虹的建议,等于是将这条潜规则放到了明面上进行讨论。

应当说,这个问题能够在社会各个公共平台上进行讨论,本身就是一件具有正向意义的事情。正如光明日报评论的,理越辩越明,凡涉及公共事务,各个社会阶层和利益主体的观念很难迅速趋于一致,但长期充分的沟通讨论,一定是促使社会走向更加公平、包容和富足的重要途径之一。

只要双亲有违法记录,子女政审环节一定不通过吗?

为此,有媒体专门进行了调查后发现,政审对具体罪名、情节和社会影响关注较多,“八大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贪污受贿罪、政治罪,这几类的政审可能较难通过”。

此外,有公职人员透露,公务员招考公告中未特别写明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查个人,组织部对此有统一规定,“报考公安可能存在审查父母的情况”。

有评论认为,政审不同于“就业歧视”。任何岗位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军队、国家机关以及其他重要岗位,对于招录者的政治要求很高,这是岗位特性所决定的。哪怕是社会上一般公司的职位招聘,也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针对各自岗位特点设置的招聘条件。

一句话总结,那些确实有助于排除业务风险的限制,是合理的工作需要,而那些纯粹为了把人刷下去的限制,则是不合理的制度性歧视。比如报考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等,对亲属犯罪记录进行核查,也是排除个人利害关系对法治的干扰。

父母犯罪究竟该不该影响子女考公,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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