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员工休假制度
员工休假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制度,使管理更科学化、人性化,现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的休假制度作出如下调整及规定:
(资料图片)
一, 排班表。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对部门人员的排班情况作出提前的安排。即每个月末作出对下个月的排班安排,并交由直接领导备案。
二, 连休。考虑公司外来员工较多,在休假安排上,可以允许安排连休,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进行申请,由管理人员及部门经理同意后,予以批准。由部门管理人员作出调休安排,若超过当月休假时间的,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不得提休!
三, 加班。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每月的休假时间应尽量在当月完成,当月未休完的假期,不得延后至下月。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人员离职等)未休完假期,按照加班处理。加班工资一天按照正常上班两天计算。
四, 年休假。公司一年以上员工享有年休假期,时间为3天,两年5天,5年以上10年以下年假7天,10年以上10天。年休假需提前15天申请,由直接领导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年休假不得跨年,当年事假、病假超出15天(含15天)以上者,无年休假!
五, 婚假。员工结婚给予 3 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可再增加婚假 7 天。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
六, 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 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员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七, 病假及工伤。员工每月1天病假,扣除当月奖金20%,需出示正规医疗单位开具的医疗证明及相应的医疗费用发票。员工因工负伤的,经公司核实后,根据负伤情况,给予带薪假期。五天病假(含五天)当月无奖金。
八, 事假;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经理批准,三天以下由部门批准,事假不享受带薪假,每日扣除当月奖金30%,以此类推,三天以上(含三天)事假当月无奖金!
以上制度从颁发之日开始执行。
最新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2016-09-19 23:46 | #2楼
考勤和休假制度
1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考勤和休假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制订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1.2定义
考勤,是指公司运用一定的形式和记录,对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间的考证、记载和按月(年)汇总,并作为对员工业绩考评和计算薪酬的时间依据。
休假,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各种假期的时间、应享受的待遇。
2管理职责
考勤由各部负责记录,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审核。
员工休假由各部门安排上报和请批,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3.管理规定
3.1考勤
3.1.1 公司采用IC卡考勤,采取考勤打卡的形式,直接记录上、下班及加班、请假的时间。对工作岗位在生产车间的员工的考勤记录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于月末汇总、填表,经所在车间负责人核实,报人事行政部;二是对工作岗位不在生产车间员工的考勤记录由各部指定专人对所属人员上班、请假等出勤时间真实记录,月末汇总,部长核实,报人事行政部。
3.1.2 公司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天8小时,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或上午7:45~11:45,下午12:45~16:45)。遇特殊情况,需变更上、下班时间时,由人事行政部
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按规定的时间考勤。
3.1.3 员工因工作需要,晚上或星期日加班,要于加班前报告车间或部门领导,经批准后可以加班,并作好记录。
3.1.4 车间或部门领导,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的紧迫程度,安排员工加班,须提前通知,若员工不能按时加班,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拒绝。
3.1.5 加班时间,由各车间或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按月汇总计算加班费,部门领导核实后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转财务部,与员工的工资一起发放。
3.1.6对于需要倒班的生产或工作岗位,部门领导应安排好倒班时间和人员,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考勤人员严格按倒班时间进行考勤。
3.1.7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及加班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准他人代为打卡。违反者,代替人和被代人均以违犯考勤纪律论处,参照《员工奖惩制度》执行,情节严重者可给予辞退处理;如因某种原因(如忘打卡、忘带卡、卡坏等)上、下班未能刷卡,必须按要求在12小时以内填写未刷卡证明,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详见《考勤卡的使用及管理办法》)。
3.1.8考勤记录是公司对员工考勤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修改,更不能伪造。对弄虚作假者,加重处罚。如遇考勤系统故障需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或工业工程部申报。考勤记录保存期为1年。
3.2休假
公司的员工休假除法定节假日统一放假外,有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休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休假。
3.2.1探亲假
3.2.1.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已婚的与配偶或未婚的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待遇。
3.2.1.2员工探亲假:每年春节收假后的.次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休假时间,假期为20天,工资正常发放,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人事行政部备案(需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审批后方可休假)。
3.2.1.3员工休探亲假乘火车的,一律按硬卧票费报销;乘汽车的按汽车票费报销;不得报销飞机票;乘坐出租车的票费自理。
3.2.1.4每年一度的探亲假原则上当年必须休完,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当年休假的或不能休完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发放本人标准工资,探亲假假期不得顺延。
3.2.1.5凡具有探亲假资格的员工父母或配偶在本年度来过公司探亲的,公司给予其父母或配偶报销一次单人往返路费,报销标准参照第5.2.3条执行。其本人不再享受本年度探亲假假期。
3.2.1.6见习生、实习生在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3.2.1.7公司聘用员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休假待遇按《劳动合同书》中特别约定条款办理。
3.2病假
3.2.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医疗或休息,一天以内可口头向所在部门主管或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不含一天)以上应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上两天(含两天)以内请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或车间负责人和所属批准;两天以上五天(不含五天)以内请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还须经总经理批准。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者,以自动离职论处。
3.3事假
员工因私事请假,休假期间停发全部工资。
3.4婚假
3.4.1集团公司聘用人员本人合法登记结婚,可休婚假3天,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增加婚假20天,若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
地方工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婚假期间,发给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3.4.2公司聘用的员工,本人合法登记结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休婚假3天,去外地休假,不增加路程假,路费自理,婚假期间,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给工资。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不享受婚假。
3.4.3见习生、实习生、试用人员,在见习、实习、试用期间不享受婚假。
3.5丧假
3.5.1公司聘用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丧假。在外地的亲属死亡需要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时,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路程假。
3.5.2在休丧假期间,发给基础工资及岗位工资,去外地休假的路费自理。
3.6产假
3.6.1女员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6.2在休产假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发给基础工资,去外地休产假的路费自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发工资。
3.7工伤假
3.7.1员工因工负伤,经医疗或相关机构鉴定,公司领导核准,确认为工伤并需停工治疗或休息的,准予休工伤假。
3.7.2 休工伤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或发给本地区最低标准工资。伤愈后按深圳本地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伤条例的规定办理。
3.8年休假
年休假公司集中在春节和春节假统一使用,休假期间工资计算以当事人的全部工资为基数和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和实际公司安排休假天数计算,具体办法详见当年度放假规定。
4.附则
4.1本制度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法规的改革和改变,不定期修改。解释权属公司人事行政部。
4.2本制度是对二○一X年X月X日实施的考勤休假制度的修订,以前关于考勤和休假方面的规定同时废止。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考勤卡的使用说明(略)
2.《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略)
3.员工出差登记管理说明(略)
4.《员工出差登记表》(略)
5.《员工请假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