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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提出关于“开展统计数据改革、惩治统计‘注水’造假”的建议,国家统计局已于近日予以答复。
据中国政府网“回应关切”栏目4月14日消息,该网友建议称,“希望能够从顶层设计方面出台政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增强统计调查的独立性,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方式,进一步减少政府相关领导隐性干预统计数据调查的情况,进一步加大统计数据造假对领导干部的惩治和处罚力度。”
对此,国家统计局答复称,长期以来,该局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重构统计生产流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加大统计数据审核力度,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统计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国家统计局在答复中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制定实施《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强化统计全过程管理”、“开展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及“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四个方面列举了该局所采取的诸项防治统计造假措施。
其中,国家统计局在“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方面披露,2023年,该局印发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聚焦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各级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督促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职责,为保证统计调查对象报送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已于日前在各地下发。该办法明确,核查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目的在于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防治统计造假,督促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职责,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该办法核查内容为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填报的基础统计资料,调查员、辅助调查员直接从调查对象采集的基础统计资料,包括统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其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消耗、固定资产投资、研发创新、信息化等相关指标数据,住户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以及住房、教育就业、收入支出等相关指标数据,各类规格品价格数据等。
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曾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近年来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但是在个别地区还存在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的现象,国家统计局会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对统计造假零容忍,露头就打。国家统计局今年还会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关于下一步工作,国家统计局在上述答复中表示,将继续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刚性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持续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行为;进一步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加强对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精准聚焦相关地区和领域,依法依规办理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查清查实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国家宏观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