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资料图片)
(2023年4月26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黄钫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新中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玉明、林群、陈钢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管余晶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6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艳、胡益铭、郭亚男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金冬江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侯方的驻马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赵站的驻马店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建超为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站为驻马店市统计局局长;
何方为驻马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
江长涛为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免去:
阮景海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胜利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宏光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强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丁贺堂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蒋洪伟、杨华奇、胡鹏、程莹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信阳人大、信阳日报、驻马店网、驻马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