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瑜、罗伟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郑政任〔2023〕3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瑜同志为郑州市司法局法律专务(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伟同志为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电子政务总工程师。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资料图)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瑜、罗伟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郑政任〔2023〕3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瑜同志为郑州市司法局法律专务(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伟同志为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电子政务总工程师。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