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5月17日,江门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被告人许国俊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许超凡、余振东等人,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元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许国俊(中)受审 图源:江门中院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许国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许国俊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将全国1040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发现账目4.83亿美元亏空,发生地为广东开平。此时,中行开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突然失踪。三人一同先逃到中国香港,再飞往加拿大,再转机飞往最终目的地美国。

这起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被认为是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

中方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锲而不舍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办案机关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2021年11月,外逃20年之久的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至此,该案3名主犯全部落网。

2006年3月31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追缴涉案款物及违法所得,退赔受害单位和上缴国库。

许超凡(左)受审 资料图

2021年10月1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此外,该案的另外两名涉案人邝婉芳、赖明敏也已回国归案——2015年9月,邝婉芳(许超凡之妻)被美国强制遣返回国,押解回广东;2018年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中行江门分行原行长)回国投案,并主动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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