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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有关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是否一定不用返还的普法案例,法院审理认为要看转账说明,确认是恋爱赠与还是电子借款。
原告冯某(男)与被告周某(女)系网友。冯某想要追求周某。2021年5月9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冯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周某转款总计32677元(多笔转账为520元、999元、1314元),转账说明载明“恋爱经费”“借款”“天长地久”“一生一世”“我爱你”“你急着用就算我借你的吧”等内容。后双方未确立实质性恋爱关系,冯某表示不想在一起就还钱,周某表示愿意偿还。
2021年11月24日,冯某与周某通过“腾讯电签”的方式签订《个人借条》1份,载明周某向冯某借本金32677元,自2021年12月15日开始于每月15日按月付息,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事后冯某向周某催要借款,周某偿还借款本金500元后,未偿还剩余借款,故冯某诉至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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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冯某与被告周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转账说明中虽然多处载明“恋爱经费”“天长地久”“一生一世”“我爱你”等内容,但是鉴于本案中双方并未实际建立恋爱关系,且2021年11月24日双方通过签订电子借条的方式对借款予以认可,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给予支持。
办案法官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恋爱中的男女双方为增进感情或者表达爱意,通常会向对方发送一些特殊含义金额“520、999、1314”等的转账。“520、999、1314”等数字代表美好的爱情,一般认定为情侣之间的赠与。对一些小额的开支或赠与,在分手后一般不需要返还。但是如果明确约定为借款,双方的法律关系完全符合民间借贷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便是具有特殊意义的转款,也应当予以返还。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以及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即便是具有特殊含义的转款,也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