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事局公布《阳江“7·2”“福景001”起重船风灾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这是一起台风导致无动力起重船走锚,触碰风机桩后断裂沉没,相关企业及船舶未按要求撤离人员、谎报在船人数,船舶走锚后未及时请求救助,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风灾事故。

2022年7月2日,“福景001”起重船(以下简称“福景001”)在广东阳江No.2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锚泊防台期间,受台风“暹芭”影响,船舶走锚,船体触碰海上风电场风机桩后断裂沉没,船上4人获救,25人死亡,1人失踪。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一事故涉及永福股份(300712.SZ)和粤电力A(000539.SZ)两家上市公司。“福景001”实控人许军等对“福景001”重大人员伤亡负直接责任;永福股份、粤电力A全资孙公司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下称“青洲风电”)等公司负有管理责任。


(资料图)

船舶实际控制人曾要求“图片不要外传”

根据《调查报告》,“福景001”为福建华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景”)所有,承租方为永福股份。

永福股份承担粤电阳江青洲一、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合称“青洲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施工,自2022年5月起安排“福景001”及相关配套船舶参与施工作业。合同约定永福股份对风机基础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青洲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南侧海域,两座风电场南北相邻布置,建设单位为粤电力A全资孙公司青洲风电。

台风“暹芭”来临前,“福景001”在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施工。截止事故发生,粤电阳江青洲二海上风电场尚未开始施工。

“福景001”的运营管理公司为江苏华景智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景”),后者负责船机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运营管理和为“福景001”配备船员等。江苏华景是上海华景智云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景”)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建亮。

“福景001”实际控制人许军,系上海华景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直接或间接控股江苏华景、深圳华景、福建华景等公司。经调查,许军持有福建华景79.86%的股权,直接对“福景001”施工、防台、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事故发生时,“福景001”上共有30人。《调查报告》披露,2022年7月2日凌晨“福景001”走锚后,许军及江苏华景相关人员通过微信群远程指导走锚处置。有人建议请求“南海救113”轮协助,许军先是在微信群中否定上述建议,又要求“图片不要外传,就是正常走锚”并@所有人。

永福股份项目部防台值班人员通过微信群了解到船舶走锚,当日凌晨留言报给项目经理,并继续关注该微信群动态。期间,永福股份项目部未向“福景001”或江苏华景下达任何指令。

建议追究多人刑责、处理相关企业

《调查报告》中分析,台风正面袭击是导致“福景001”走锚触碰风机后断裂沉没的客观原因。

“福景001”实际控制人许军、江苏华景岸基和船上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撤离在船人员,谎报在船人数;船舶第一次走锚后,许军指使船上人员瞒报走锚的实际情况,否定公司管理人员请求外部救援的建议,错失救助时机。这些都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相关企业对“福景001”船上人员撤离监督落实不到位,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次要原因。

永福股份(又称“永福电力”)项目部未按照防台专项预案要求督促人员撤离,也未清点核实人员撤离情况。龙源振华项目部未按照防台专项预案安排人员到撤离点清点人数;在获知“福景001”未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撤离全部人员的情况后,未上报青洲风电项目部和广电设计项目部,也未督促纠正。青洲风电项目部、广电设计项目部未按照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关于人员撤离的要求有效监督人员撤离情况,不掌握实际在船人数。青洲风电在获知“福景001”未按照要求撤离全部人员的情况下,未如实上报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申闽能联合体未按照要求有效监督人员撤离情况。

《调查报告》建议,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福景001”实际控制人许军,指使相关人员谎报在船人员情况、不按要求撤离船上人员,瞒报船舶走锚险情,未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已按程序移送阳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江苏华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建亮等3人,不按要求组织撤离船上人员,参与谎报在船人员情况,建议移送阳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永福股份通过与江苏华景签订《“福景001”船舶运营协议》,将承包的风机基础施工和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的江苏华景,未按照防台专项预案要求督促人员撤离,也未清点核实人员撤离情况,建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对其依法依规处理。青洲风电未按照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关于人员撤离的要求有效监督人员撤离情况,不掌握实际在船人数,建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对其依法依规处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