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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郑州煤电公告,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原则同意郑煤集团向郑州热力集团转让郑州煤电5.4473%股份,即6637.1万股,转让价格为4.52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郑煤集团持有郑州煤电股份632,439,280股,占总股本的51.91%;转让完成后,郑煤集团持股降至46.46%。
本次权益变动前,郑州热力集团未持有郑州煤电股份;转让完成后,郑州热力集团将持有郑州煤电5.45%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天眼查显示,郑州热力集团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后者隶属于郑州市国资委。
此外,该事项尚待郑州热力集团获得国资管理机构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