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瘫的方 华躺在宾馆的床上。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除署名外)

重伤二级、伤残五级,因颈脊髓损伤导致高位截瘫的方 华,如今整日躺在床上,为后续治疗和医药费发愁。

今年55岁的方 华是陕西商洛市商南县人,他是在县看守所被伤害致残的。他因涉嫌滥伐林木曾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据当地官方通报,2020年8月12日,在“放风”过程中,方禄华在放风场端盆接水,同监室在押人员赵某辉从后面朝他腰部蹬踹一脚,导致他头部撞墙后倒地。


(资料图)

事发后,赵某辉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六年。方禄华则在陕西、北京等地的医院治疗,他一度能下床走路,但后来病情又恶化。

方 华称,从受伤至今的医药费等费用,他估算已超过200万元。此前这些费用一直是由商南县公安局付的,但后来开始欠费。

6月14日,方 华告诉记者,由于拖欠数万元医药费,医院对他停止用药,他目前在宾馆住了一个多月,未能得到后续治疗。“身体退步太大了,翻身都翻不动了。”他说,现在腿脚麻木僵硬,肩膀和手臂疼痛难受,“头发碰一下都疼”。

为了解情况,6月15日,记者致电商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

方 华治疗的巨额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受访律师认为,作为此案直接责任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赵某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未能赔偿,看守所方面或应承担补充责任。

1、 在看守所“放风”时被踢踹,两天后醒来成高位截瘫

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家宾馆里,方 华躺在床上,背部靠着海绵垫才能侧卧。日常的吃喝、上厕所,全靠护工帮忙。

方 华是2022年11月来北京求医的,曾先后在三家医院治疗,如今因医药费等问题已停止治疗一个多月。“从去年11月到现在,护工的工资也一直欠着。”他说。

如今瘫痪卧床的方 华,几年前在他老家,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2016年,方 华在商南县过风楼镇办起了香菇场,带领一些村民进行香菇培育。2019年5月,因在加工木材用于香菇种植的过程中涉嫌滥伐林木,方 华被商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此后方 华被商南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刑三年二个月,他提出上诉。

在上诉期间,方 华仍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他记得,2020年8月12日下午“放风”时,他在放风场端盆子接水,突然感觉身体不对劲,“当时我的头一晕,好像有尿裤子的感觉,后来就啥都不知道了。”

过了两天两夜,方 华才苏醒过来,当时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醒来的时候,我的嘴能动,能说话,脑子还清楚。”他说,“可眼睛看不见了,脖子以下什么感觉都没有,一下也动不了。”

经西安市红会医院诊断,方 华颈脊髓损伤并高位截瘫、颈椎管狭窄、创伤性颅脑损伤、右侧颧骨骨折、双眼球钝挫伤;经商洛精诚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方 华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五级。

当时在看守所内,方 华是怎么受伤的?2020年8月20日,商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关于媒体报道商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方禄华受伤有关情况的说明》,对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上述通报材料显示,在看守所内对方 华实施伤害的,是其同监室在押人员赵某辉——当时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

当年的官方通报截图 商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截图

通报材料称,2020年8月12日下午,方禄华打喷嚏时,唾液飞溅到赵某辉的脸上,两人发生言语争执。当日17时48分,在“放风”过程中,赵某辉趁方禄华在放风场端盆接水之际,突然从后面朝其腰部蹬踹一脚,致方禄华头部撞上放风场墙壁后身体倒地。事发后方 华被送往医院救治。

2021年6月,商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赵某辉犯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身受重伤的方 华,近年来在医院之间辗转。治病疗伤、与疼痛抗争,成为他生活的主题。

方 华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2、 辗转陕京两地医院,称医药费用已超200万元

方 华在商南县看守所受伤后,被送至商南县的医院治疗,后来转至西安市红会医院、陕西省康复医院等医院。

据方 华回忆称,经过颈椎部位和颧骨部位的两次手术之后,第五个月左右,他的眼睛逐渐恢复视力,身体状况好转起来。治疗到第六个月后,在陕西省康复医院住院期间,商南县公安局一名领导前来询问用药情况。第二天医院就停止用药了,“没多久身体就开始退步,状态越来越差。”

方 华说,后来,他转到西安另一家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了几个月,但效果并不好。2021年国庆前后,他一度转回老家商南县的医院治疗,但身体每况愈下,便又转到西安求医。

2022年3月,方 华入住西安仲德骨科医院。在这里,医生为他动了第三次手术。“这次手术的效果特别好,手术之后第三天,我就可以下床了。”方 华说,那次手术半个月后,他甚至可以“大胆”地外出行走,“最好的时候,我一天走了5公里路。”那段时间是方 华几年来最开心的时刻,他看到了身体全面康复的希望。

但好景不长,那次手术两个月后,方 华的身体又开始“退步”,从当年6月起再也无法下床行走。

巨额的医药费用,给方 华和相关单位带来了压力。据方 华估算,他受伤后至2022年6月,医药费用已有190多万元。到了2023年,医药费超过200万元。

“医药费用,还有护工工资,都是商南县公安局付的。”方 华说,他受伤后住院治疗期间,商南县公安局一般会安排3—5名工作人员前来处理照料,工作人员有时还协助护工在生活上照顾他,这让他心存感激。

到了2022年8月,围绕是否转院等问题,方 华与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产生分歧。

方 华称,他因2022年8月被打,如今门牙仍时常出血。

方 华称,当时在西安仲德骨科医院的治疗效果不好,医生建议转院,但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当年8月23日,护工用轮椅推着他出院吃饭,在医院门口被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拦住,双方发生争执,一名姓万的协警对他进行了殴打。“他把我从轮椅上拖到地上,用拳头朝我头部、脸上、嘴上打了几拳。”方 华称,被打之后,他牙齿中的上下六颗门牙出现松动,“到现在还不敢咬东西,有时候还出血。”

西安警方出具的报警回执。

当时,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的民警赶来现场。后来该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显示,当年9月方 华“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但申请出具出警回执。

2022年9月,方 华出院住进宾馆。他说,两个月后,他感觉到身体状态越来越差,便想去北京求医。当时联系了一台120救护车送他去北京,“跑了一百多公里,还是被叫回来了。”

方 华说,后来他请律师与商南县公安局反复沟通,才得以赴京治疗。

3、 欠医药费后已停止治疗,律师称警方或应承担补充责任

2022年11月,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陪同方 华,来到北京求医。

在此之前,方 华被指控滥伐林木的案件审理终结。商洛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方 华被以滥伐林木罪判刑三年二个月。因身体残疾及医治需要,方 华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2023年2月,刑满之后的方 华被商南县司法局解除社区矫正。

在北京求医的前五个月,方 华先后到三家医院进行了治疗或康复。据其介绍,2023年3月中旬,他住进北京的宣武医院,在这里进行了手术。“五天动了两次手术。”他说,后来他转到了北京瑞安康复医院,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这两家医院交过共9万元医药费。

“后来欠医药费,医院就停止治疗了,只用麻药和安眠药,其他什么药都不用。”方 华称,他要求转院,医院因其欠费不让出院,“后来我打了110,警察来了后我才出院的。”

4月底出院后,方 华和护工住进丰台区的宾馆。他说,此后他联系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要求解决拖欠医药费和后续治疗等问题,但未得到回复。“我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方 华说,在宣武医院和瑞安康复医院,一共拖欠的医药费有4万多元。此外,两名护工的工资也长期未付,“从去年11月到现在,应该欠十多万了。”

一个多月未得到治疗,方 华感觉自己的身体快要垮掉了。“现在身体差得太大了,一点都动不了了,翻身都翻不动。”他说,自己的腿脚麻木僵硬,肩膀和手臂疼痛难受,“头发碰一下都疼”。

对于方 华的身体状况,他妻子吴海英很担忧。吴海英目前在陕西商南县照顾10岁的女儿,以及年近八旬的婆婆。她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商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上门找了她。“他们想让老方回来,安排去敬老院或者疗养院。”她说:“我当然不同意,老方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不治怎么行?”

2023年5月底,方 华向有关部门寄去投诉材料,反映自己无法得到后续治疗等问题。

6月14日,方 华告诉记者,近日商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绍峰、商南县看守所所长朱盛如来北京找到他,但对医药费、护工工资以及后续治疗等问题,并未明确答复。“他们(当时)想让我在什么材料上签字,意思是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吧。”方 华说,“他们还没有处理嘛,我怎么签字?”

6月1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商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绍峰,了解方 华治伤一事。朱绍峰表示要找相关部门,未接受采访。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商南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蒋国年的手机,对方一直未接听,发信息也没回。

方 华的治疗费用,从法律角度来看应由谁来承担?

接受记者采访时,湖南坚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幼德认为,看守所应该保障在押人员的安全。方 华被伤害致残一案,看守所或作为其上级部门的公安局,如果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或过错等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李幼德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看守所方面涉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

“直接责任人是动手伤人的第三人,首先应由他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如果他不能赔偿,由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看守所方面承担补充责任。”李幼德说,看守所方面在承担民事赔偿等补充责任之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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