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

豫政办〔2023〕2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开发区整合、扩区、调规,优化开发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划定了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划定成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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