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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昨天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明确,高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实验人员使用实验室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使用重要危险源要先开展风险评估。
《规范》提出,进入高校实验室学习、工作前,师生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后,才能进入实验室操作实验。实验室应对进入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培训和评估,并记录存档。实验室的物资和设施也要配置充足。此外,高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建立能够保障实验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存在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可能的区域,要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重点场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规范》还为高校使用重要危险源划定了“红线”。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等的教学、科研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再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同时,还要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实验后产生的废物应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涉及重要危险源的高校应设置有学分的实验室安全课程,将安全准入教育培训纳入培养环节。
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后,高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在1小时内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抄报教育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