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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月30日讯(记者 郑倩楠)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丽达超市有限公司海天中心店销售过电热香薰器套装和环保防护香薰剂,这两种产品标签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这种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3元并处6508.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0月17日收到投诉举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青岛海天中心T3塔楼裙楼LG18-22的青岛丽达超市有限公司海天中心店,经营的电热香薰器套装和环保防护香薰剂,产品标签均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在2022年10月18日执法检查中,公司委托代理人承认其公司销售过这两种产品,并提供了产品的进货和销售记录。以上两种产品标签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经在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也查询不到该产品的农药登记号。
根据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于1月5日依法对青岛丽达超市有限公司海天中心店下达了〔202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363元并处6508.4元罚款。
为核实该情况,信网通过企查查平台所登记的青岛丽达超市有限公司海天中心店的电话联系,对方表示自己不了解,会将情况反馈给公司负责人,后续给信网回电。但截至发稿,信网并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