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4日讯(记者 李美玉)“说好单量达不到就退加盟费,怎么如今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了?”李女士告诉信网,她于2021年与山东饭先生菜小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饭先生菜小姐餐饮”)签署了合作协议,加盟该公司旗下的“炫田·大院·方便面炒鸡”餐饮店。李女士称,签协议时,工作人员允诺李女士,如果每个月外卖单量达不到150单,加盟费全额退款。李女士的店面运营数月后,发现每个月的外卖单量都远不及150单,李女士向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提出退款要求,被对方拒绝。

(来源:受访者)

口头允诺单量不够给退费

李女士来自于江苏省无锡市,她告诉信网,此前想要加盟一家餐饮店。经一名青岛朋友的介绍了解到了饭先生菜小姐餐饮,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后,随着对公司产品了解的逐步深入,李女士决定于2021年10月19日来到青岛,亲自查看公司规模后考虑签约。

“他们很有诚意的样子,口头承诺每个月外卖单量不够150单就退加盟费。”李女士称,双方协商的加盟费为25800元,由于她所带现金不足,当日支付了10000元,工作人员表示,剩下的部分将由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每个月从李女士的营业额中扣取30%,直到扣完15800元为止。“外卖平台营业额的进账,直接打进了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总部,他们每个月把30%营业额扣除后,再把剩下的钱转给我。”

经过与饭先生菜小姐餐饮工作人员的当面沟通,李女士当日就和对方签署了“炫田·大院·方便面炒鸡联营店合作协议书”。接下来的几天,李女士又在饭先生菜小姐餐饮学习了运营模式和技术操作,于2021年10月22日返程至江苏无锡。

(来源:受访者)

实际外卖单量远达不到承诺

与李女士想象的不同,店面开始营业后,每个月的外卖单量仅能维持在五六十单,偶尔二三十单,这远达不到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承诺的150单。李女士于农历新年前,向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提出退加盟费的要求。

“一开始他们说帮我问一下,后来接了电话就吼我,现在已经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李女士称,她曾经使用朋友的手机号联系上了饭先生菜小姐餐饮,对方了解到李女士的要求后,直接拒绝了她的退款要求。

信网根据李女士与饭先生菜小姐餐饮签署的合作协议发现,该协议上并未明确关于外卖单量不足进行退款的相关条款,而李女士所指的“加盟费”,落实到协议上则被标注为“保证金”和“品牌技术使用费”。

此外信网据李女士和饭先生菜小姐餐饮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发现,对方曾表示:“你那个地方做150单好做。”“(顾客)不接受是我的事不是你的事,我承担后果。”“你记住我说的话截下图来作为证据,这个品类只要打爆了很稳定,不存在生命周期,起不来我负责。”

“签协议时我并未注意到具体条款内容,说白了,即使注意到了,我也不懂有什么差别,当时一心觉得加盟后就能赚钱。”李女士告诉信网,她将10000元转给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时,未得到任何发票及收据。

(来源:受访者)

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未作出答复

信网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试图联系到饭先生菜小姐餐饮的工作人员郭先生,但每次经过短暂响铃后,均被对方拒绝接听。随后信网据双方协议上的联营合伙电话,联系到了饭先生菜小姐餐饮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同事核实此事后再给答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答复。

对于此事,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表示,如果饭先生菜小姐餐饮曾在微信聊天、电话及现场录音、往来邮件等交流中明确,外卖单量达不到将进行退款这件事,那么虽然协议中没有体现,也可以作为要求退款的证据。对于双方就“加盟费”、“保证金”、 “品牌技术使用费”等词汇的不同,可能只是对同一笔金额的不同表述,但只要退款条件达成、退款金额无误,则不影响退款。

信网将刘乔乔律师的答复转达给李女士,李女士表示,目前尚未有与饭先生菜小姐餐饮在往来交流中的明确退款证据,她将继续和饭先生菜小姐餐饮进行协商,争取得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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